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0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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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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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二套房贷的松绑。新政表述为:“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杭城三口之家住房低于86.34平方米再买房可享首套房优惠政策<<<
稍留心政策变化的人士都会注意到,事实上,这条原则在去年12月11日央行银监会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中就已经表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仅仅是重申这一原则。 参与讨论<<<
但是,这一原则具体操作又会碰到许多问题:
一、操作难度大。需要购房人自己去查询数据并提供给银行。而且每个城市每年人均住房面积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数据。
二、可能可以钻空子。比如将亲戚的户口迁入,降低人均面积。
三、新政中都没有提是否以还清贷款为前提,虽然法律基本原则是法不禁止即为允许,可是一些僵化的银行可能还是会以还清第一套贷款为前提。
四、留下政策灰色地带,即第一套超过了人均面积,第二套房贷不能视为第一套,但是否一定要上浮10%呢?
总体看,二套房贷新政许多方面仍比较含糊,但是中央政府对二套房贷不再是铁板一块,这一指向性意义比较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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