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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9-8 01:15: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是指所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都与境内相关。
      (1)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这种情形强调的是劳务“发生在境内”。
      ①境内纳税人之间互相提供应税劳务,由于“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其应税行为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②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由于“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无论其在境内是否设有经营机构,其应税行为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③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由于其“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对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这种情形强调的是“在境内使用”。凡是转让的无形资产,不论其在何处转让,也不论转让人或受让人是谁,只要该项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就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否则,就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所谓“使用”,包括将该项无形资产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将该项无形资产再转让,以及受让者将该项无形资产用于其他用途。
      (3)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只要是在境内的不动产,且不论其是否为境内或境外单位、个人开发,或是否在境内或境外销售,都是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应税行为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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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7-9-26 17:20:08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7-9-27 10:20:35 |只看该作者
    :Q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7-9-27 10:47:13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7-10-1 19:12:31 |只看该作者
    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20 00: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6#
    发表于 2007-10-17 14:28: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为主,请楼主指教.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7-10-18 14:14:3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为主,请楼主指教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7-10-18 14:42:11 |只看该作者
    :P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7-10-18 14:42:36 |只看该作者
    :P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0-13 14:54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10#
    发表于 2007-10-18 15:03:24 |只看该作者
    想看看了
    还能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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