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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建筑业增值税税目常见误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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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8-7 21:36: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建筑业增值税税目常见误区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其涵盖面广,且易与其他税目混淆,今天小编就为您梳理一下吧。

    PART1 其实不是

    误区1:带“工程”或者“建筑”两字的都属于建筑服务。

    纠正:

    不是!需要仔细分辨!

    (1)工程设计,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文化创意服务下的设计服务。

    (2)建筑图纸审核,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鉴证咨询服务。

    (3)工程勘察勘探服务,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研发和技术服务。

    (4)工程造价鉴证,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鉴证咨询服务。

    (5)工程监理,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鉴证咨询服务。

    误区2:航道疏浚服务属于建筑服务。

    纠正:

    错!航道疏浚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PART2 其实就是

    误区3: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装修服务不属于建筑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纠正:

    错!属于建筑服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

    误区4:电信安装服务不属于建筑服务,属于电信服务。

    纠正:

    错!电信安装服务,税目不是电信服务,而是建筑服务。

    PART3 注意区分不同情况

    误区5: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按照有形动产租赁13%缴纳增值税。

    纠正:

    错!配不配备操作人员税目税率不同!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若是配备了操作人员,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9%.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误区6: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与修理服务、保养养护是同一种服务。

    纠正:

    不相同!相关税目除了“建筑服务”,还有其他三种可能:“修理修配劳务”“其他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

    定义:

    (1)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即对不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固定资产(如柜式空调、交通信号灯等),如因已经损伤或丧失功能而进行修复并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应按“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适用13%税率;

    (2)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适用9%税率。

    (3)如未损害或丧失功能,仅提供日常检测、保养等服务,按“其他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

    (4)园林绿化业务应根据业务实质进行划分,园林绿化工程属于其他建筑服务,适用9%税率,绿化养护属于其他生活服务,适用6%税率。

    【举例】

    1.整修电线,整修的电线如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按照修缮服务缴纳增值税;如不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按照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

    2.公路养护服务,应按照修缮服务缴纳增值税,属于建筑服务。

    3.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其他现代服务。

    4.植物养护服务,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其他生活服务。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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