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43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稽查] 【税务稽查】某建筑公司被稽查补税1500万元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12-25 10:46: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遵税稽公告〔2023〕2号
    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博览中心项目部:
    我局对你公司2010年至2018年期间承建贵州某项目的涉税情况、发票情况检查完毕,对你公司存在的税收违法事实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我局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遵税稽处〔2023〕1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7月6日
    告知事项
    一、税务处理决定: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博览中心项目部承建贵州某博览中心项目的工程建筑收入成本综合计算,2010年——2018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合计:15,237,477.57元(已抵减各年度多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追缴你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15,237,477.57元。
    二、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播州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三、本案经过遵义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你公司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四、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解放路29号505室领取)。
    税务机关联系人:张涛 杨丹丹
    联系电话:0851-28875343
    税务机关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解放路29号505室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