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额给付义务的数额。问题:加收的税款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税款本身?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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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本质上是税收征收行为,税收征管法中的罚款是行政处罚行为,二者均不是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加处罚款及滞纳金”行为,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因此二者均可以超过欠缴税款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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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