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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个人所得税减计收入的4种情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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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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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0-20 17:30: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个人所得税减计收入的4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第一条规定: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7号)第一条规定:“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4号)第二条规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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