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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税局答疑】房企季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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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23-5-3 21:36: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税局答疑】房企季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

    2022年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后,企业季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复:

    2022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印发《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除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以外的其他开发项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原来的20%下调到15%。

    企业在今年10月份进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即可按照调整后的计税毛利率进行申报。由于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般是采取季度预缴、年度汇缴的方式,第三、四季度预缴是按照企业累计实际利润额申报,所以第一、二季度多缴的税款会自动在第三、四季度进行抵减,如果还有多缴,则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继续抵减或退税。

    文章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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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2#
    发表于 2023-5-4 14:31:05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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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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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4 14:31:44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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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4 14:32:28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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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4 14:33:20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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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6#
    发表于 2023-5-4 14:35:11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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