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的涉税处理 严颖整理 一、甲供材的核算方式 甲供材的核算方式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是指甲方采购后交给建筑企业使用,并抵减部分工程款。开票时,建筑企业按包含甲供材的工程造价全额开票。 例:2022年5月,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款不含税价1000万元(不含税价,下同),其中甲供材400万元,发包方甲方甲供材用于抵顶。乙方采用一般计税。 1.甲方销售钢材给乙公司,双方账务处理: (1)发包方(甲方)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452 顶抵工程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 (2)施工单位(乙方) 借:原材料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 贷:应收帐款 452 2.施工单位将钢材用于工程时,乙方账务处理: 借:合同履约成本——合同成本 —直接材料费 400 贷:原材料 400 3.结算工程款时,双方账务处理: (1)甲方 借:开发成本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1090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638 贷:银行存款 638
(2)乙方 借:应收账款 1090 贷:合同资产——价款结算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借:银行存款 638 贷:应收账款 638 甲供材的另一种核算方式是净额法,净额法下甲供材与工程款无关,甲方采购后交给建筑企业使用,工程款另外支付。例设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款600万元,甲供材400万元,工程价款不包含甲供材。乙方采用一般计税。 1.甲方不确认钢材收入,乙方不做采购钢材的账务处理。 2.将钢材用于工程时,双方账务处理: 甲方: 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400 贷:原材料 400 乙方不做账务处理 3.结算工程款时,双方账务处理: (1)甲方 借:开发成本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 贷:应付账款 654 (2)乙方假设选择一般计税 借:应收账款 654 贷:合同资产——价款结算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 甲供材业务建议分别就甲供材和施工工程进行采购和招标,防范甲供材重复列支造成少缴税款的风险。 案例节选:关于天宇公司所称的原判决对未支付的工程款开具发票问题。 ……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商砼为甲供材,在结算时将商砼款计入工程总造价,在对账时将商砼款作为已付工程款进行了扣除,鉴定报告亦将商砼款作为应付工程款计入工程总造价。因此,天宇公司关于其对商砼款不承担开具发票义务的再审申请事由不能成立。…… 上例中的甲供材结算方式属于总额法,工程的结算价款包含甲供材。 驳回新疆天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二、甲供材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6〕36号附件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备查资料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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