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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税局答疑】拆迁还房支付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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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22-12-29 15:33: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题:
    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请问这里的拆迁补偿费除了以货币支付所形成的拆迁补偿费,是否还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拆迁还房的形式支付所形成的拆迁补偿费?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目前仅可扣除对应的现金补偿,物业补偿需要按照建筑成本加成10%视同销售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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