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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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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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转让地下车位土增税清算是否分摊地价?
问题:
想问一下西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地下车位是否要分摊土地成本,使用什么方法分摊?
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九条:“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据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具体方法上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陕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1-09-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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