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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广州房地产商假退房逃税 损招被拆穿补交60万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3-19 14:20
  • 签到天数: 47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0-18 22:06: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税局近日在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开展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企业一方面以员工的名义购买本企业的商品房,给消费者造成该楼盘十分旺销的现象,而另一方面,在未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以“退房”方式,自行抵减收房款收入,造成收入减少,从而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   市地税第三稽查局表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生退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解除劳务或购销关系的证明材料;2.收回已开出的发票并注明作废,或开出红字发票冲减当期收入;3.支付退款的凭证;4.已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在检查中,税局发现不少房地产企业并没有严格按政策规定处理。其中一家房地产企业,实际支付退房款986.1万元,但是做法却是在2005年在未解除购销关系和未支付退款以及房屋的权属未办转移的情况下,自行抵减当期房款收入1500多万元,挂在“其他应付款——外部往来科目”处理,为此,市地税第三稽查局按税法相关规定查补该单位税费金共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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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10-20 15:53:59 |只看该作者

    08.11.22-23在北京有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及难点解析实战的公开课 联系电话13810015589

    08.11.22-23在北京有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及难点解析实战的公开课 联系电话13810015589
    任何一个理性的经纪人都希望能用合法的手段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8-23 09:48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09-1-7 13:19:36 |只看该作者
    逃税的水平太低,不捉你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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