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37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税务] 发票内容涂改,不得在税前扣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12 17:13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3-25 18:51: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小何带客户去的是一间日本料理餐厅,用餐后他要求收银员按照自己名片上的公司名称开具发票,之后就拿着收到的发票与客户一起匆匆离开。次月向财务报销招待费时财务小姐发现小何的这张日本料理餐厅开出的发票公司名称少了一个字,于是拒绝接收这张发票。小何无奈之下再次回到这家餐厅,找到收银员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收银员则以发票开具时间已经跨月无法作废为由不同意重新开出发票,只把这张电子发票上打错的那个字用笔划掉,然后在旁边用笔标注了正确的写法,同时在改正处加盖了餐厅的公章。
        小何对这种做法拿不准主意,就当场拨打了广州地税12366咨询热线进行确定,咨询员告诉小何,对发票进行涂改是错误的做法,即使在涂改处加盖了公章也是无效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地税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发票必须一次性开具,开具发票时发现填写错误需将该张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而不能自行进行涂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2015-9-7 08:48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2#
    发表于 2015-5-26 16:44:02 |只看该作者
    要好好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8-11 10:12
  • 签到天数: 80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
    发表于 2015-5-26 17:30:1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