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难过 2020-6-21 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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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9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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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12年拍得一地块,当时约定在交地的时候由土地局缴纳耕占税,2014年10月初正式交地,土地局打报告,由财政局转账到我公司账户款项140万元 (当时是土地局要求我公司开一份收据给他们,是以借款的方式处理),10月底,我公司开始申报纳税,从公司账上划缴了140万元耕占税,税务局开完税证明(抬头是我公司的名称),后来国土局要我们上交此完税凭证,说这是他们用来冲账的。请问,有关这笔耕占税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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