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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业务 [打印本页]

作者: 宅生    时间: 2013-9-14 14:26
标题: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业务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业务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吗?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3-9-14 15:08
本帖最后由 苍生笑 于 2013-9-14 15:10 编辑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页上回复: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涉税
回复人:12366咨询中心 回复时间:2013-04-12 09:26:07

您好! 财税〔2012〕4号文“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请问:我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上述“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业务,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请根据文件规定执行。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业务应征收营业税。(税政一处、税政二处)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3-9-14 15:38
本帖最后由 苍生笑 于 2013-9-14 15:40 编辑
苍生笑 发表于 2013-9-14 15:0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页上回复: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涉税
回复人:12366咨询中心 回复时间:2013-04-12 09 ...
财务匪兵+ 3楼主真给力!向你学习~~~
您客气了!向您学习!还望不吝赐教!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9-14 15:43
实际中我也遇到了,母公司拿地主体而子公司最终拿地的问题,契税这确实没有走通,理由是两个法人主体土地已经构成了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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