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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7 14:59
  • 签到天数: 330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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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3-8-1 14:29: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tr]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3〕52号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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