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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现在购入的软件税前分摊期限有没有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9-23 12:5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8-1 10:44: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新所得税法以前有规定软件最少可能二年分摊期,新所得税法好象没有这方面规定,只是说不低于10年,我理解是按旧规定应当没有问题吧,要不就把软件进入固定资产,这样还可以加快一点,10年太长了,房地产10个项目也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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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4 18:13
  • 签到天数: 15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08-8-1 11:49:49 |只看该作者
    按税法规定不低于2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08-8-1 11:59:08 |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文件规定规定: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据此,贵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摊销年限可为2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08-8-1 12:51:34 |只看该作者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如果是作为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软件的规定是特殊的,按照两年来摊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08-8-1 12:53:08 |只看该作者
    我的想法是:

    随硬件一起购买的软件就进固定资产

    单独购买的软件进无形资产

    反正进哪个科目都没有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9-23 12:5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08-8-1 14:19:04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有你们支持我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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