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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分享某知名财税教授讲课时听到的一个幽默的案例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0-30 12:09: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某知名财税教授讲课,将复杂的财税问题用幽默风趣,简单易懂方式表达出来,且非常实用。
         如,有人问,某酒店在应酒店内该招待客户吃饭(如成本5000元,售价10000元),是否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
        该知名财税教授回答:
         1、如果我回答说,属于内部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列举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范围,不需要申报纳税,——那我只算是初级财税咨询人员,为什么呢,因为我只给上你一个普及税法的课程,并没有解决你的实际问题。
          2、如果我回答说,属于内部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列举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范围,不申报纳税,但是依据828号文规定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做收入纳税,——那我只算是中级财税指导学者,为什么呢,因为我只给你罗列了税收的相关规定,告诉你涉及的风险,但是还是没有解决你的实际问题。
         3、如果我回答说,开具营业税发票照常做收入,价格随便你写,但是高于成本价即可。——那我就是专业财税筹划专家,为什么呢,因为我告诉你最佳的切实可行地解决了实际问题,达到利益最大化目的且无风险,没有给你做虚无税法普及说教式的空谈,作为企业通常只需要最佳的切实可行地解决问题就可以了,并不想知道这个方法有多么深奥的税收原理。
            ——你能知道为什么说这个回答是最佳的方案吗??如果明白,你就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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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12-10-30 12:10:34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海大师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

    1、第一个,只告诉企业不需要缴申报营业税,如果企业照做,会使企业陷于涉税风险之中,对企业不负责。
    2、第二个,告诉企业不需要缴申报营业税,但要视同销售纳税,这样企业只能做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这样该成本实际上无法扣除,因为绝对超过规定限额(0.05%及60%),真的是白白送给人家吃了。选择视同销售让税务局来核定价格是非常被动的愚蠢做法,因为可能涉及处罚和滞纳金。是个忽悠企业的行为。
    3、第三个,告诉企业开具营业税发票照常做收入,虽然缴纳了5.5%的营业税金和可能缴纳一些企业所得税,但是该成本和营业税金可以全额扣除,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完全没有税务风险,无疑是上上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3#
    发表于 2012-10-30 13:38:0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1-27 09:54
  • 签到天数: 15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12-10-30 16:35:06 |只看该作者
    精彩.
    自己何时才能达到这种水平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5-4 08:50
  • 签到天数: 552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2-10-31 14:40:41 |只看该作者
    很精彩,版主有没有整理此类经典合集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6 13:31
  • 签到天数: 75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2-10-31 14:54:5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1-10-18 17:3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7#
    发表于 2012-11-1 10:32:58 |只看该作者
    同意5楼同学的看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9 18:45
  • 签到天数: 50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2-11-3 16:22:09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9 18:45
  • 签到天数: 50 天

    [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12-11-3 16:26:45 |只看该作者
    朋友,大恩不言谢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9 18:45
  • 签到天数: 50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12-11-3 16:27:26 |只看该作者
    看不懂说的都是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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