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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 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十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第十一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第十二条 其他房屋的买卖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建设部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我们先看看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三部分组成:
(1)套内使用面积:A,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B,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C,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C,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新建住宅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
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外山墙)均为公用墙,公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公用墙墙体也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地毯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它等于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完全属于买房人个人私有,与套内使用面积相比,更能完整地反映买房人个人私有部分的产权。
由于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所以套内建筑面积个人测量还是有一定困难(即使个人会测量,发生争议时,个人的测量结果也不会被对方和法院承认),只是委托正式测量机构进行测量的费用大幅度减少。
由于有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两个官方定义,最好避免使用按套内面积买房的说法,更不能把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说成按套买房(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买房计价方法)。
套内建筑面积买房也有学问
有人担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买房,房地产商可能会缩小公摊面积,这一点笔者在2000年建议买房人按套内使用面积买房或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时就提醒买房人注意,不过酒店式的大堂、写字楼般宽的楼道,对于普通为了居住的工薪阶层来讲也并不切合实际,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买也罢!笔者反而觉得现在更有必要提醒买房人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由于套内建筑面积含套内墙体面积,所以买房人要注意到同一座楼,买相同的套内建筑面积不一定能买到相同的套内使用面积。尽管外墙只有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但对砖结构的房子来说,底层的墙体面积厚,上层的墙体面积薄,所以同样的单元,楼上楼下的套内使用面积还是有差别的;同一层来讲,即使相同的套内建筑面积,把角的单元比夹在中间的单元套内使用面积也会小一些。
2、即使是套内使用面积也不是地毯面积,因为房间里的管道井是要计入套内使用面积的。因此买房人买房时最好让房地产商标清楚管道井的面积有多大。由于现在提倡户外查表,暖气也将分户计量,过去老房子里的很多竖管在新房子里会变成横管,买房人买房时要小心管道井是否只放着你买的房子的竖管,别把公共的竖管井计到自己的套内建筑面积里。
3、套内建筑面积还包括凉台建筑面积,买房人要搞清不同凉台计入套内建筑面积的不同比例,并要清楚已出售的房子,半封闭凉台是不能随便改为全封闭凉台的。
4、按规定有些面积是可以计算面积,有些面积是不可以计算面积的,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买房人买房时最好向房地产商问清楚所有“不完整”(低于层高)高度的面积哪些算套内建筑面积,比如:现在比较时髦的“飘窗”算进了套内建筑面积多少?盖在房子里的分体空调机位算没算进套内建筑面积?还有房间里有楼梯的、阁楼的,那些面积如何算套内建筑面积?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对于“精明”的发展商,面积上猫腻少了,说不定会在高度上做文章,一层楼矮20公分,十几层楼就能多盖一层,有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卖房的规定,不等于万事大吉,买房人除了要全面理解《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外,还要在买房前多听多问,尽可能把有关问题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面积问题所占比例最大,某些不太“规矩”的房地产商利用购房人没有能力复测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的弱点,在面积上大搞猫腻,一方面让购房人补缴3%的购房款,另一方面让购房人少得3%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商的做法不仅使购房人要为增加的看不清的公摊面积补交购房款,还要长年为其支付物业服务费和供暖费等各种费用,可以说这个莫名其妙的花销要伴随购房人一生。
购房人要避免在面积问题上吃亏,就要在约定合同第三、四、五条上下些功夫。
面积概念要搞清
已由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并且测绘成果已经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建筑面积为产权登记面积。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一般应划掉合同第三条中[产权登记]选项,保留[合同约定]选项,购房人为了保护自己,务必在合同第三条中同时约定清楚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有可能的话可再争取多约定一个套内使用面积(相对而言,套内使用面积购房人自己测量最方便),并明确阳台是[封闭式],还是[非封闭式]。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组成。人们常说的实用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使用率是套内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一般情况下设计合理的楼房使用率,高层塔楼住宅约在72%~75%之间,高层板楼住宅约在在78%~80%之间,多层住宅建筑约在85%左右,购房人买楼前可先通过计算自己所买房子的使用率,来判断房子的设计和价格是否合理?
购房人在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由于套内建筑面积含套内墙体面积,所以购房人要注意到同一座楼,买相同的套内建筑面积不一定能买到相同的套内使用面积。尽管外墙只有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但对砖结构的房子来说,底层的墙体面积厚,上层的墙体面积薄,所以同样的单元,楼上楼下的套内使用面积还是有差别的;同一层来讲,即使相同的套内建筑面积,把角的单元比夹在中间的单元套内使用面积也会小一些。
2.即使是套内使用面积也不是地毯面积,因为房间里的管道井是要计入套内使用面积的。因此购房人买房时最好让房地产商标清楚管道井的面积有多大。由于现在提倡户外查表,暖气也将分户计量,过去老房子里的很多竖管在新房子里会变成横管,购房人买房时要小心管道井是否只放着你买的房子的竖管,别把公共的竖管井计到自己的套内建筑面积里。
3.套内建筑面积还包括凉台建筑面积,购房人要搞清封闭式阳台的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非封闭式阳台的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购房人还应知道阳台的封闭方式是以经过报批的商品房规划设计图为准,房地产商不能擅自变更其封闭方式,已出售的房子,半封闭凉台是不能随便改为全封闭凉台的。
4.按规定有些面积是可以计算面积,有些面积是不可以计算面积的,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人买房时最好向房地产商问清楚所有“不完整”(低于层高)高度的面积哪些算套内建筑面积,比如:现在比较时髦的“飘窗”算进了套内建筑面积多少?盖在房子里的分体空调机位算没算进套内建筑面积?还有房间里有楼梯的、阁楼的,那些面积如何算套内建筑面积?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更不能忽视公摊面积
由于《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作出了“预售商品住宅的,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强制性要求,签订购买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和房地产商在约定第四条时只能选择填写新修改的合同范本中该条的“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买非商品住宅、别墅或购买现房的购房人则依然可在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按套三种计价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方式和房地产商进行约定,也可在空行中和房地产商约定按使用面积等其它方式进行计价。
笔者在这里特别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是增加面积透明度的一种计算单价的方法,绝不代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购房人就没有购买公摊面积。购房人千万不要忽视对建筑面积的约定,建筑面积所含的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反映着购房人的共有产权,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商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附件二中把其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公示的“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下列分摊情况:(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全部写清楚。
误差处理方法怎样约定
由于合同示范文本第五条写明: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新的范本特别在第五条中增加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时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相信房地产商一般都会同意购房人在填写第五条时填写与第四条选择的计价方式相对应的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笔者在前面已经提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不等于购房人没有购买公摊面积,如果按合同范本第五条仅仅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是无法杜绝某些房地产商面对新规定,在缩小建筑面积上打主意,如果公摊面积缩小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缩小比例,显然购房人是要吃亏的。因此笔者强烈建议购房人参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商品住宅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争取和房地产商补充约定:“房屋竣工后,根据面积实测数据计算,以所购住房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结算的房价款大于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价格计价结算的房价款时,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价格结算房价款。”当然能争取到和房地产商约定“房地产商应保证‘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等比增长,发生不等比增长或反向变化时,由购房人选择是以‘建筑面积’还是以‘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结算房价款,如果‘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其中任一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人均有权利解除合同”更为理想。
购房人一定要注意保留合同第五条中的“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这句话,并明确约定退房情况下房地产商付给利息的具体利率,宁愿交房时可能会吃点亏,也最好在合同上写上一个明确的百分比(比如签合同时人民币的商业贷款利率),以免事后不必要的争拗。
争取约定层高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
另外:购房人最好在和房地产商约定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的同时,能够约定层高出现误差的具体处理方法,层高很可能成为房地产商另一个钻空子的问题,购房人绝不能单凭房地产商不会缩小公摊面积和层高影响声誉的美好愿望,忽视可能会出现的新纠纷。
按套计价如何约定
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是现房或别墅,自愿约定按套计价,示范文本第五条没有给出面积出现误差的具体处理方法,购房人应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购买现房的,在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直接在合同中约定总价款。购买别墅类预售房屋的,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上标明详细尺寸和约定误差范围,同时在合同中明确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购房人可以决定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如果购房人选择退房的,由房地产商承担违约责任(最好约定具体承担什么责任)。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答疑的通知
中关于外窗规定的内容
(6)外窗凸出部分周边不透光的围护结构不参与面积计算。〈BR〉 (7)外窗的面积是指用透光材料镶嵌的建筑外门窗面积,包括镶嵌透光材料的型材所占面积。〈BR〉 (8)外窗的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均计入窗洞口所在外墙朝向。〈BR〉 以上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外门透明面积。
据介绍,目前流行的飘窗多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有台阶的,一种是完全落地、与地面浑然一体的,它们不仅增加了户型采光、通风的功能,而且也为商品房的外立面增添了无穷的建筑魅力。因此,有关飘窗面积的计算问题,也就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据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文第六条规定: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2.2米以上的部位,要计算面积;而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即有台阶的飘窗,只要高度不超过2.2米,都不计入销售面积,所以也就不存在为飘窗买单的问题。也就是说,飘窗台到天花板的高度少于2.2米,窗台不算入面积,外飘阳台(只有一面靠墙)算一半面积;内阳台(有三面墙)算全面积。而超过2.2米的落地飘窗有效地扩大了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所以,应纳入房屋产权面积,并按照最终实测面积计算房价。
飘窗之美
有人喜欢把飘窗叫做“凸窗”,因为这种窗户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飘窗不像传统的平窗只有一面是玻璃,它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也比较低,低矮的窗台使人们有了更广阔的视野,感觉和自然更贴近了。
其实低窗台的飘窗,在上海是有历史的,从前老上海的花园小洋房中经常可以见到。现在国内许多住宅也采用了飘窗设计,不仅追求外表美观,而且注重实用。
一般来说卧室配有飘窗,不但可以享受充足的室内光线,还可以饱览室外秀美景观,主卧的飘窗更注重体现温馨宁静。
飘窗还可以作为很不错的观景台。躺在窗台上,上面放上两个靠垫,或坐或卧,白天看车水马龙,晚上看满天星斗。利用飘窗的另一方面是其充足的光照。
慎用飘窗
当然,飘窗虽然有这么多的优点,它的使用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
首先、我们建议窗台的材料要能防晒。另外专家建议不要把飘窗开在儿童房里,这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因为低矮的窗台儿童很容易攀爬。
现在有些住宅不管是在卧室或书房、客厅,也不分朝向东西南北,一律开了许多外飘窗,美其名曰“扩大室内使用空间”、“开阔观景视线”,有的还宣传是有180度的大视角。但这应该是因地制宜、应需而生,不能生搬硬套。如果是在南面,或者是朝向一个好的景向,在卧室、书房或起居室内设置飘窗,确实能起到赏心悦目的效果。但如果是在北面,或者周围环境并不开阔,飘窗不但不能有好作用而且会适得其反。低窗台飘窗,特别是多层、高层住宅更应注意使用安全。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外窗窗台距室内楼地面低于0.9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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