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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讨论] 地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9-16 00:03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8-21 23:05: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天是去地产公司上班的第二天,有个新项目8月7日以动工,成立了项目公司,目前该地产公司的差旅费报销标准还是06年时指定的,今天我就此报销制度做了修改,现上传请各位前辈英雄多提意见,在此谢谢啦!!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加强费用控制,提高报账效率。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美世界地产集团及其各子公司
    三、出差申请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注明出差日程、填写
    出差计划,预计差旅费用、搭乘交通工具等。
    3.1“出差申请表”的填写:
    3.1.1必须填写出差计划、行程与目的;
        3.1.2根据各项出差标准和预算填写费用预算;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可申请借款;
        3.1.3审批人签字确认并签批时间(审批日,一般应先于出差日期)o
        3.1.4出差完毕必须向上级负责人提交出差报告。
        3.2出差及费用报销流程:(参见附表)
        3.3公司出差人员将《出差申请表》呈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批,集团各分公司
    总经理以上的及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由集团总裁审批,各审批人应明确出差的目的和作用,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出差。对于未控制或控制不力造成的浪费,由审批人负责。
        3.4出差前应将《出差申请单》复印件交给人事部门备案,出差回来后如果行程有变化,应及时予以变更,以记录考勤。
        3.5员工出差尽可能提前做好出差计划,(符合乘机条件)并提前提出订票需求,选择更优惠的机票;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单上的地点、计划天数执行。除经部门负责人特批外,不许随意更改地点或增加出差天数。
        3.6出差途中因业务的需要或其他下可抗拒的事由需要提前或延期时,应于变更前向审批人说明原由征求同意后执行,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到达出差目的地后,应及时报告本人身处之处及联系方法。出差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应及时报告业务的进展情况。
    四、交通工具乘坐标准规定:
    人员类别
    可乘坐交通工具类别
    集团总监、董事长助理、总工及以上一类项目公司总经理
    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卧
    副总监、部长、主持工作的副部级、经理、一类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监
    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G\D字**组、火车硬卧、火车软座,汽车
    副部级(部长助理)、经理级、
    飞机经济舱、轮船普通舱、G\D字**二等座、火车硬卧、汽车
    其他人员
    可乘坐火车硬座、汽车硬座、G\D字**组二等硬座、轮船普通舱;市内可乘坐公交车;紧急或路途800公里(直线)以上的公务,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交通工具规定说明:
    1、公司所有员工出差,若有多种出差方式可选择,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当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方式。
    2、员工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超本人可乘类别,按可乘交通工具的最高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
    3、对达不到乘坐飞机标准的员工出差,单程连续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8小时方能到达目的地者,经批准后可乘坐飞机(票价在七折以内);对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者,应由派出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裁或执行董事或授权委托人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乘坐飞机者只可报销乘坐相应火车票等值费用,不再报销其他费用(包括机场建设费、保险费等),但可报销机场往返巴士费。
    4、连续乘车12小时或夜间19:00—7:00之间乘车6小时及其以上的,可报销火车硬卧、G\D字**组二等硬座、轮船三等舱及长途卧铺汽车票。
    5、火车订票费按定额30元内据实报销。
    6、公司员工出差乘坐长途汽车的,凭票实报实销。
    7、出差人员按规定柔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票据报销。
    8、原则上不主张自驾车出差外地,特殊情况需要,需经懂事长批准并报备行政人事部。
    五、国内出差补助标准表
    [tr][/tr]
                       地   域
    级别(职称)
    住宿补助
    伙食补助
    一般地区
    省会城市
    特殊地区
    一般地区
    省会城市
    特殊地区
    董事长、董事、副总裁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
    集团总监、董事长助理、总工及以上一类项目公司总经理
    实报
    实报
    实报
    100
    100
    100
    副总监、部长、主持工作的副部级、经理、一类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监
    300
    400
    450
    100
    100
    100
    副部级(部长助理)、经理级
    1人
    200
    300
    350
    100
    100
    100
    同性2-3人
    140
    160
    200
    100
    100
    100
    其他人
    1人
    150
    250
    300
    50
    60
    70
    同性2-3人
    120
    140
    160
    50
    60
    70
    备注:
    1.特殊地区:深圳、北京、上海、海南;
    2.省会城市:天津、重庆、青岛、厦门、宁波、烟台、广州、珠海及省会城市;
    3.一般地区:地级和地级以下城镇。
    补助标准说明:
    1、所有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注明住宿天数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
    2、集团职能部门副总以上、分公司副总以上、项目总经理出差时可以住单间,其余人员且两人以上出差时,是同性的必须并住,住宿标准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3在凌晨12点至5点之间到达目的地并住宿的,可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天住宿补助,但在同一个城、镇连续出差15天及以上的,超过期间补助标准按相应城、镇的70%标准报销出差补助。
    4、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住在亲朋家,凭车票住宿可按标准减半补助。
    5、出差地分公司有吃有住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
    6出差期间接待客人一起用餐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只报销合理接待费用,接待事项需报备上级领导批准。
    7、伙食补贴实行补贴包干制,可不提供对应发票。
    8、在参照标准的基础上,其他说明如下:
        (l)出差地区有公司定点协议酒店的,必须在公司定点协议酒店住宿,在标准
    内凭票据实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区无公司定点协议酒店的,可以自行选
    择住宿,在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定点协议酒店以行政部门规定的为准,行政部
    门定期更新一次。如果出差人员需要预定协议酒店的,由各地分公司行政部门负
    责预定,出差人员自行付费尸归属地公司报销,不得在出差地分公司报销,出差地
    分公司也不得代垫相关费用。
        (2)住宿费的计算方法:
        住宿费是否超标按照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若住宿费发票上没有写明实际住稽
    天数的,按以下计算方法合理推算;一次出差多地的,按照各出差地的住宿标准
    乘以住宿天数后相加得到的总金额考核住宿费是否超标,只要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不超过这个总金额,准予实报实销。
       出差人员离开出差地当日不报销住宿费;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在离开出
    差地当天必须按宾馆规定的时间退房。
        9、伙食费补助,如出现前次出差与当次出差时间发生重叠时,伙食补助仅
    按一日计算。
        10、补贴的计算方法:
        伙食补助=实际出差天数×日补助标准
        出差补贴天数=回到始发地的日期一离开始发地的日期
        特别注释:
        (1)始发地指出差人员的日常工作所在。
        (2)当日午餐以后出差的,当日只有或是补助的50%,不得按全天补助,晚餐以后出差的无补助。
    六、 报销规定:
    6.1  实行事前预算申请,员工出差借支差旅费的必须先清理以前欠款再借不得累借,按审批权限执行,经办人员按预算控制支出,事后后按相关审批权限报销。
    6.2  票据要求:
    6.2.1  报账人分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票据,连续出差多地的,票据要按地域归类,在票据背面标识目的地,不能相互交叉混在一起,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如果是裁剪发票还应注意其裁剪金额与大小写金额保持一致,所有发票的日期、业务内容、大小写金额、数量、单价等项目,应由出具发票的单位一次填写齐全,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所涉及的出票单位名称应与开票单位一致。
    6.2.2  所贴车票必须与《费用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如果所附车票没有明确标明起止地点的,自己应注明。对非同一次乘车却出现票号相连现象的,将不予报销;所报发票必须是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发票出现“单位盖章”或“盖章有效”字样时,必须加盖出票单位印章方可报销,印章不清晰,视同无印章不予报销。跨行业发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商业零售发票等)不可混用。发票金额(无论大写、小写)填写有错误、描画或涂改的,只能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而不能自己在原发票上更正。发票记载的其它内容确实有误的,应当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或更正,如果更正,开具单位还应在更正处加盖该单位的印章。
    6.2.3   住宿发票需注意日期和入住天数与行程相符,是否入住定点酒店,是否多人同行,若为定额发票,应注意相同面额发票应号码连续;入住同一酒店但行程不连续的,发票号码不应连续;还应注意发票上是否注明了入住日期、离店日期、入住天数。同行出差的,须在报账单据上注明同行人数及“*人出差”或“与***、***一同出差”字样。
    6.2.4   市内交通及的士发票注明起始地点,日期、距离与实际行程相符
    6.3.5   多人同行出差,在差旅费报销单上须有所有出差人员签名。
    6.2.6   出差期间的医疗费、商品购置费(如书籍、办公用品等)不得与差旅费一并报销,须凭据另行按审批程序报销,需由公司统一保管、使用的商品要在出差后交公司统一保管。
    6.2.7    各财务部、会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获取充分、合适的原始凭证,严禁接收不合规、不合法的始凭证。
    6.3  报账时间
    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归来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出差全部费用交会计处报销费用;公司相关审批人员应在每月30日前将审批完毕,并将相关单据交财务费用报账会计处进行账务处理
    6.4   其他事项
        1、到外地学习、参加会议、凭会议通知报销,组织单位己收取含食宿的会    :
    议费或组织单位提供免费食宿的,只报销路途交通费用、途中的伙食补助和市内
    交通补助,不再报销其他费用。费用中未包含食宿费用或组织单位未提供食宿的
    按规定标准报销。
        2、公司人员随旅行社赴国外出差,公司或邀请单位己向旅行社统一支付食
    宿、交通等相关歼支的,不再报销伙食和交通补贴。旅行社未统一支付伙食、交
    通费的,提供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或旅行社的证明,按境外差旅费补贴标准执行。
        3、出差期间,不得报销在酒店住宿期间与出差业务无关的费用,知个人洗
    衣费、酒店电话费、私人酒店消费的各项费用。
        4、因公出差人员,顺道(或绕道)探亲者,应事先提出申请。探亲期间不
    再给予补助,且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自理。
        5、当日出差当日回的,仅报销往返车费、一天伙食补助、一天市内交通费,
    不得报销住宿费。
        6、费用报销时必须按时间顺序、出差时间和费用类别分别填列,不得混合
    报销。
        7、凡与出差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准夫在差旅费中报销,如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礼品费,先申请经批准后使用,需单独填列报销单报销。
         8、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出差费用报销的规定:
        若因工作需要,某些部门需要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如律师、技术专家\银行
    人员等)一同出差的,被邀请人士及陪同人员的住宿标准须请示总裁批准。出差
    期间发生的餐费和交通费实报实销,但不再领取伙食和交通补贴。
        9、差旅费按部门进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将按月/季/年申报预算,并由部
    门负责人来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反馈差旅费的执行情况,对异带情况提出预
    警,对超预算的部门可以进行临时冻结,或者要求相关部门向总裁申请增补预算
    额度。
         
    10、交通违章罚款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11 超越本人级别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的,经部门主管公司领导签字后,由主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报销。因工作岗位需要上调级别报销差旅费的,需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副总裁以上领导签批,交财务部备案。
    12、丢失票据的经证明人证明,经部门主管公司领导签字后,由主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按丢失票据的80%报销。
    13、白条及收据(财政部门监制除外、小额农副产品除外)一律不予报账。虚假发票、内容填写不完整、应套写未套写、无公章、涂改及未注明报账事由等不规范票据不予报账。充值卡等预缴性质的发票不予报账。
    14、费用报账不允许他人代为办理或代领(公司领导除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代领时需出具书面委托函或在报销单据上签字注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账手续。
    15、凡是报出差补助的,当天不得另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 激励措施
    1、凡附件不齐全、清单填写不完整、审批流程未完成等未按规定办理,需退回补充有关手续。仍不符合要求的,对报帐人罚款50元。
    2、严禁将与住宿无关的费用,如餐费、娱乐费等开具成住宿费报销,违反者罚款100元。
    3、对于同次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和招待费不一次报销完毕并分次报销的,一经查出,取消当次差旅费用报销,并罚款200元。
    4、凡在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虚报费用等行为者,一经核实,除收缴所报费用金额外,按虚报金额的2倍给予罚款,并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审批签字同意报销的部门负责人给予同等处罚。
    八、报销流程  (参照集团各项目公司管控责权体系表及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附件:
    出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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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17 16:05
  • 签到天数: 425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2-8-22 07:06:52 |只看该作者
    收藏了,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3 15:40
  • 签到天数: 404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3#
    发表于 2012-8-22 07:45:06 |只看该作者
    比较详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7 16:46
  • 签到天数: 15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12-8-22 08:10:45 |只看该作者
    住宿费    2人还可以1人感觉低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4 15:08
  • 签到天数: 6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2-8-22 08:38:11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无私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28 10:32
  • 签到天数: 509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2-8-22 09:38:03 |只看该作者
    参考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9-16 00:03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2-8-22 09:38:32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光临,但还是期待各位前辈多多提建议,这份制度我还需要做哪些修改完美些,敬请各位慷慨赐教,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25 11:18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2-8-22 10:23:00 |只看该作者
    比我们公司祥细多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3-23 15:45
  • 签到天数: 4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2-8-22 17:58:25 |只看该作者
    比较详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9-16 00:03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12-8-23 09:32:46 |只看该作者
    那各位同仁觉得是这样详细点好呢还是简单给个标准粗放式的管理比较好实施呢,请各位斑竹多贡献智慧啊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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