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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认真核查“三笔账”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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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2-7-24 17:2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认真核查“三笔账”
    2012.06.18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结束。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无论税务机关还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必须认真核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往来账户应收应付款“三笔账”。
        第一笔,固定资产折旧。某旅游公司原有旅游车30台,每台车33万元,总金额990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不得低于4年。在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该旅游公司每年税前可扣除折旧为247.5万元。在2009年底,该公司将12台已提足折旧的旅游车出售,但2010年计提折旧时,财务部门仍然按30台车计算,并且未作纳税调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第(四)款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4年。税务检查人员通过审核固定资产明细卡,与现有资产一项一项实物核对,发现这12台车已经作价处理,不存在了,但还在继续计提折旧,于是将多提的99万元折旧作返回利润处理,追缴企业所得税24.75万元,按当时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0.5倍罚款的处罚。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应该认真审核其明细卡,当固定资产发生变化时,看看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被处理的资产是否按税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作出正确的账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现象。
        第二笔,无形资产摊销。某萤石矿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底以280万元有偿取得萤石矿开采权,开采时限为28年。在2009年度年终决算时,将其一次性摊销进入费用。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为此,检查人员认为,这项无形资产就算不按28年分期摊销,也至少应分10年作分期摊销。于是,主管税务机关以10年计算摊销,将这项无形资产多摊的252万元返回利润,计算补征企业所得税为63万元。
        对上述处理意见,企业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企业能够存在多久尚无定数,作10年分期摊销时间太长,所以将这项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处理了,这后9年所缴的企业所得税也并不会少,只存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间差的情况。检查人员解释说,从10年来看,企业所得税确实不会少缴,但是国家制定政策,是从宏观的角度考虑的,为保证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企业所得税税基应具备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为避免企业所得税的增长失去平衡,分期摊销确实是很好的手段。从微观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业对整体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如果所有企业都这样处理,那就是一笔很可观的数目。因此,企业应该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以确保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通过互相沟通与交流,企业愉快地补缴了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第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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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5 14:44
  • 签到天数: 10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2-7-24 17:43:4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是那三笔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3 09:35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2-7-24 17:53:33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内容,受用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4#
    发表于 2012-7-24 18:21:21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最近发帖多,2楼的竟然用了“受用了”这个词?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22 15:24
  • 签到天数: 14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2-7-24 19:54:08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2-7-24 22:11:43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28 15:06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2-7-24 22:15:15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28 15:06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2-7-24 22:22:0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12-7-24 22:25:0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2 09:10
  • 签到天数: 49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2-7-25 08:57:3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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