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Q群实录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解决] 政府收回土地给予的补偿款是否要缴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23 10:53
  • 签到天数: 2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1#
    发表于 2012-6-25 23:21:24 |只看该作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
    颁布时间:2009-9-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如何掌握以及纳税人进行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并代垫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二、 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九月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该房地产企业如果确因市政建设需要被政府收回,该笔补偿款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税务人员还表示,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0-24 10:5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2#
    发表于 2012-6-26 10:08:5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长知识 啊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0-24 10:5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3#
    发表于 2012-6-26 15:47:16 |只看该作者
    加紧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9-14 15:13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4#
    发表于 2012-6-27 11:43:43 |只看该作者
    tienan2002 发表于 2012-6-25 14:24
    好像回答的跟人家问的是两回事情呢。楼主的问题政府低价回收他们的土地怎么处理,回答的是政府回收土地。应 ...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9-3 08:39
  • 签到天数: 469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发表于 2012-6-27 17:07:56 |只看该作者
    要交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2-6-28 13:58:00 |只看该作者
    要缴所得税、不交营业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28 15:5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7#
    发表于 2012-6-28 16:25:11 |只看该作者
    回家收回土地,拿到政府的补偿,企业不用交营业税,但企业得交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7 08:55
  • 签到天数: 111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8#
    发表于 2012-6-29 09:10:11 |只看该作者
    不交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7-2 09:4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9#
    发表于 2012-6-29 12:01:0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2-6-29 16:35:02 |只看该作者
    不用交税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