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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云中飞最近在福建税校给全国处级税务稽查局长培训班讲课时推荐的三个文件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15 09:1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20 20:14: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7400eb0102e2ng.html

    云中飞最近在福建税校给全国处级税务稽查局长培训班讲课时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7400eb0102e2n7.html
    推荐的三个文件

    文件一:

    1、财税〔2009〕78号;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冀地税函[2009]119号:对于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注意,河北是对受赠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3、湖南省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法人股东向自然人股东转赠股份征收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常地税函【2005】80号
    安乡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乡凯斯缝制机械有限公司配送股是否征收所得税的请示》(安地税发【2005】66号)收悉,经调查核实,2004年3月湖南凯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斯公司)投资264万元和21个自然人股东投资264万元,成立了安乡凯斯缝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初,凯斯公司将投资额的20%即52.8万元转赠给自然人股东,已实质构成股权转移,增大了自然人股东股权。经请示省局对转赠的股本应做如下处理:
        1、对转赠给自然人股东的股本按利息、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此税款由凯斯公司代扣代缴。
           2、安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赠并不影响公司实收资本的增减,因此安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赠不得调整安凯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特此批复。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网友点评:

    先是法人和自然人一起成立公司,后法人无偿转让股权给自然人股东,分配股息应是成立的公司的行为,而现在是法人无偿给,主体不对,视同分配股息说不过去。

    云中飞点评:

    目前,个人受赠住房要交税,为什么受赠股权就不要交税?住房和股权难道不是一样都是都是钱吗?税法讲究的是公平。为什么广东、河北认为交税就没有道理呢?有时候啊,讨论税法原理是毫无意义的,谁都知道按“其他所得”征收更显得合理一些,但是,按“其他所得”征收需要财政部门批准啊,同志们。所以,广东、河北按股权转让征收,常德的文件按股息红利征收,这也是无奈之举,有什么问题呢?不管白猫黑猫,能征到税就是好猫。

    文件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加强企业注销和重组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管理的

    大地税函[2009]212号

    2009-12-30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

        为了加强对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和重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管理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清算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扣除投资成本后的余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未进行清算或无法取得清算所得相关信息的,以企业期末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之和,按照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不得因企业存在的债权、债务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所指的“注销税务登记”,不包括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情形。

    云中飞点评:

    目前,企业注销税款流失严重,特别是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大连市的规定很好,你不分配,就以企业期末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之和,按照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这样,股东无处可逃。

    文件三: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12】92号  四、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实的,各市地方税务机关要积极取得本地政府和住建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提请本地政府或住建部门公布本地区各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并以此作为核定年度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本地政府或住建部门没有公布本地区各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住建部门各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年度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云中飞点评:

    辽宁地税这一次抓住了土地增值税的要害.房地产企业的问题,不在收入,而在于成本.特别是建筑成本.房地产企业的建筑成本偏高有两种可能性:一个是虚开发票或购买假发票, 云中飞最近给广东清远地税局稽查局讲了房地产稽查技巧课程,云中飞特别向清远地税局稽查局讲解了检查房地产企业虚开发票的四大方法,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7400eb0102e1gs.html;另一种是与总包串通人为抬高建筑成本,当你人为抬高建筑成本,税务局就不跟你玩了,把你给核定了.目前, 已经在核定的有很多税务局,例如,北京\大连\江苏等先进地区,本次辽宁地税终于加入了这个大家庭。你可能会问,税务局核定的依据在哪里?云中飞告诉你,就是187号文,不过,187号文说,具体办法由各省自己制定。让云中飞比较郁闷的是,云中飞所在的省还没有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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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28 10:32
  • 签到天数: 509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2-5-20 21:19:35 |只看该作者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6-16 08:14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12-5-21 08:09:43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8 14:45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2-5-21 08:42:50 |只看该作者
    看这不错,但老师口吻能否在谦虚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12 19:31
  • 签到天数: 10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2-5-21 08:43:20 |只看该作者
    楼主太有才了,膜拜中……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10-11 13:39
  • 签到天数: 10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2-5-21 08:43:39 |只看该作者
    一直跟随钟老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2 08:24
  • 签到天数: 255 天

    [LV.8]以坛为家I

    7#
    发表于 2012-5-21 08:46:12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建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24 22:04
  •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2-5-21 10:23:2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2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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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9#
    发表于 2012-5-21 11:39:0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9 14:34
  • 签到天数: 6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2-5-21 11:56:20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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