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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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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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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30 08:41: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年10月29日 00:06郑晓波证券时报
      经公开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转融通业务可以更进一步地推进。但他也表示,转融通业务推出的时间表还很难确定。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合理放宽了转融通业务有关风控指标。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转融通是新事物,各方面都缺乏经验,为严格控制风险,保障转融通业务平稳起步,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金融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可流通市值的5%;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0%。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提出,上述指标过严,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为此,《办法》适当放宽了比例限制,将上述指标由5%和10%分别上调至10%和15%。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证券金融公司获取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相关信息,涉及证券公司的商业秘密,除用于法定用途外,应当予以保密。《办法》采纳这一建议,增加了证券金融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因履行职责而获悉的信息保密的规定。
      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转融通业务可以更进一步、有条不紊地推进。目前,市场参与各方,包括两家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都在积极推进;转融通业务规则、实施细则也都在准备中;相关技术系统和业务平台也在推进。“等到各事项都准备成熟、试运转一定时间后就可以正式推出,但具体时间表还很难确定。”他说。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前两批11家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券商因为资本实力强,准备也相对成熟,可能率先取得转融通业务资格,此后将根据情况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和数量。对于业内关注的转融通互保基金的设立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证监会还没有具体考虑,但会在适当的时候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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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融通推出进入冲刺阶段 融资融券正式转为常规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正式“转常规”,转融通办法也正式发布。
      10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同时还发布了经征求意见、修改后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标志着融资融券试点业务正式转入常规监管阶段,转融通业务最终推出也进入冲刺阶段。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融资融券办法》,绝大多数具备经纪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都已具备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即日起,证监会将开始受理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申请材料。
      由于开展两融业务仍需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系统联网测试、住所地证监局检查等“三道关”,业内人士预计,获准开展融资融券的券商数量短时间内不会激增。
      而随着《转融通办法》的正式颁布,转融通业务也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在转融通业务正式推出之前,还需完成三项工作,一是证金公司、交易所、中登公司等有关各方须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或实施细则;二是按照目前所涉及的转融通业务模式,证金公司须应用沪深交易所的综合交易系统进行转融通申报、匹配,应用中登公司的账户系统进行划转、保证金托管,三方均需开发建成相应的业务系统或业务处理平台;三是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出借方和借入方,尤其是可能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须完成自身业务实施方案的准备和系统开发。
      “目前上述三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筹备当中,待准备成熟方可正式推出转融通业务。”该负责人说。
      至于首批参与转融通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该负责人表示,将优先考虑头两批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11家证券公司。
      而针对有市场人士担心转融通会成为大股东变相减持限售股份通道的观点,该负责人澄清,根据现有规定,限售股份并不能出借,因此不会出现此类股份持有人变相减持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上述三项规章于今年8月19日至9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融资融券办法》主要作出三方面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负责客户信用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二是进一步明确客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达到规定比例、或增减变动达到规定比例时,须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报告或要约收购义务;三是明确提出证券公司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送相关数据的时间要求。《指引》则主要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丰富了证券公司公示信息的方式。
      《转融通办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放宽有关风控指标、明确证金公司保密义务两方面,即将征求意见稿中“证金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可流通市值的5%;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0%”的比例限制分别放宽至10%和15%,同时规定证金公司应对所获取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上海证券报)
    转融通提振券商信心 9月亏损难阻券商未来反弹
      近日关于转融通业务的消息不断,部分券商认为,转融通业务有望为中国券商净资产回报率带来支撑,投资者可以适当关注板块的投资机会。
      转融通业务进展顺利
      近期和转融通业务相关的消息至少有三条:首先是注册资本金6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0月19日获批成立,旨在为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充当资金/证券的集中提供方;其次,融资业务标的证券可能从当前的90只股票扩容至上证180和深成指的成份股以及7只E T F(交易所交易基金);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正计划推动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试点券商将为以股票为担保的公司提供融资。
      “我们认为转融通业务有望为中国券商净资产回报率带来支撑,因为允许券商使用更高的杠杆来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当前券商只能使用自有资金)。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标的证券的扩容将提高融资融券余额和证券借入需求,这似乎是此项业务的瓶颈,因为试点券商逾800亿元的可借出资金是当前350亿元的融资融券余额的两倍有余。最后,我们认为有望推行的股票回购平台将为券商另辟资金使用渠道,并温和改善其盈利稳定性,特别是在自有交易风险过高或固定收益投资回报过低时。”高华证券表示。
      该券商发布的报告认为,除新业务之外,其他有望支持股票反弹的因素包括:谷底估值提供了良好的风险回报;A股市场出现了典型触底信号,经我们调整的A股自由流通换手率处于谷底、主要利率处于峰值、A股账户持股率和积极交易的A股账户占比双双处于谷底;我们预计四季度流动性状况改善,10月份主要利率走低已表明了这一点;近期几乎没有不利行业发展的政策出台,券商股盈利可能已在三季度先于其他板块触底。
      高华证券表示:我们的首选股包括光大控股、光大证券和招商证券。
      9月亏损难阻未来反弹
      由于未来预期向好,尽管从已经公布的数据来看多数券商在9月份出现亏损,三季度经营业绩比较惨淡,但是湘财证券认为这对未来券商股股价走势影响不大。
      该券商发布的报告认为,10月第二周以来,股市探新低后反弹,券商股涨势强劲。在市场与板块估值处于较低位置时,券商股股价对市场反弹的敏感性程度较高。随着国内通胀水平逐渐回落、欧债救助力度加强,市场反弹的机会在增加。同时,受到创新业务方面的行业利好政策催化,券商股的市场弹性进一步增强,券商股估值有望进一步修复。因此,维持证券行业“增持”评级。
      东方证券也表示:截至10月17日晚间,上市券商9月经营数据已披露完毕。尽管疲弱的市场表现对上市券商9月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券商股三季报增速也预计会由正转负、全年业绩存集中性下调风险,但是经历上周的大涨之后,证券股投资陷入了所谓的“微妙”阶段。从预期来看,佣金率中期见底及创新业务发力均是利于证券公司的积极因素。在过去一个季度中,这两大因素对证券股走势形成明显支撑。但短期来看,三季报乃至全年盈利预测下调的现实又确实对证券股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我们认为,券商三季度业绩不佳的现实短期内将占主导,但对未来的良好预期将继续支撑券商股中期走强。投资标的上,我们继续首推海通证券,同时建议关注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中信证券。”东方证券发布的报告称。
      德邦证券发布的报告也表示:以10月18日收盘价计算,以总市值和A股流通市值为权重加权得出上市券商2011年平均动态PE分别为26.6倍、23.2倍,PB分别为2.7倍、2.7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建议关注券商业绩反转带来的估值修复和创新业务推出等事件因素带来的阶段性交易机会,重点关注估值安全性较高、在两融、股票约定式回购等新业务上具备优势的大中型券商,如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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