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14-3-26 14:39 |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
问:我单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原办公楼在市内某繁华地段,2005年市政府进行老城区拆迁,拆除了我公司办公营业大楼,并补偿我公司动迁费1000万元,请问,我单位取得的这笔动迁补偿费是否要缴税?缴什么税?我企业的财务处理是:以重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去搬迁补偿费收入和所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加上年拆迁的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数额作为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入账。
答: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1)凡搬迁后还需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其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收入,不需要缴纳各类税收。
假设你单位原办公营业大楼的固定资产原价为3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在拆迁处理时,发生拆迁费用20万元,拆迁废料的处理收入10万元,政府补偿款1000万元,你单位重建办公楼1400万元。则有关处理如下:
新建办公楼原价=1400-1200-10+(300-200)+20=310(万元)
账务处理为:
(1)转入拆迁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0
贷:固定资产 3000000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3)废料变价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4)新建办公营业大楼时:
借:在建工程 14000000
贷:银行存款 14000000
(5)收到政府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
贷:在建工程 12000000
(6)结转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3100000
贷:在建工程 20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1100000
(2)如果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则应对该所拆迁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计算盈亏,并将其盈亏计算企业当期的损益。即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拆迁费用和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后的数额,计入企业当期的营业外收支。
假设你单位原办公营业大楼的固定资产原价为3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在拆迁处理时,发生拆迁费用20万元,拆迁废料的处理收入10万元,政府补偿款1000万元,你单位被拆迁后不再重建办公营业大楼时,则作有关处理如下:
拆迁损益=1200+10-20-(300-200)
=1090(万元)
账务处理为:
(1)转入拆迁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0
贷:固定资产 3000000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3)废料变价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4)收到政府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12000000
(5)结转盈亏时:
借:营业税收入 109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10900000
注:根据苏国税发〔2004〕第097号文规定的精神,以上因拆迁使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过大造成当期应纳税款过高,纳税人承受有困难的,可以使该收入分5年计入营业外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