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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讨论]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楼处、样板房费用应做哪个会计科目?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12-2 12:58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7-12 19:01: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售楼处、样板房的费用如何进行核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有多种可能。比如说,企业是通过其开发的商品房临时性作为售楼处、样板房的,则通过开发成本以及开发产品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如果是在开发的商品房附近重新修建售楼处、样板房的,则通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售楼处和样板房,需要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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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1-14 10:42
  • 签到天数: 9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1-7-12 20:57:20 |只看该作者
    不错,很合理的解释,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8-12 21:52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11-7-20 20:57:41 |只看该作者
    顶狂人好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7-29 11:5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
    发表于 2011-7-21 10:22:07 |只看该作者
    这贴子不错,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11 09:08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11-11-14 12:12:10 |只看该作者
    上面说得没错,不过如果是在开发的商品房附近重新修建售楼处、样板房的,则通过开发间接费用核算,在新的2009年31号文件有说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6-17 08:4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2-2-21 09:36:44 |只看该作者
    看看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5 23:01
  • 签到天数: 370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2-5-10 12:51:59 |只看该作者
    现在政策不一样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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