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2408|回复: 2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资管理] 编制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6-18 19:28: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是在项目分年投资计划基础上编制的,是对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融资结构和数量等做出的整体安排。
      ②项目的资金筹措需要满足项目投资资金使用的要求。
      ③一个完整的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主要由两部分内容构成:项目资金来源计划表和总投资使用与资金筹措计划表。
      (一)编制项目资金来源计划表
      项目资金来源计划表主要反映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资金来源的构成。在表中应对每一项资金来源的融资条件和融资可信程度加以说明和描述,或在表中附注。
      (二)编制总投资使用计划和资金筹措表
      注意: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是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两部分的衔接点。
      编制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各年度的资金平衡
      (1)资金来源必须满足投资使用的要求,应做到资金的需求与筹措在时序、数量两方面都能平衡。
      (2)资金来源的数量规模最好略大于投资使用的要求。
      2.建设期利息
      (1)首先要按照与建设投资用款计划相匹配的筹资方案来计算。
      (2)因融资条件的不同,建设期利息计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①建设期内只计不付——建设期利息复利计算计入债务融资总额,视为新的负债;
      ②建设期内采用项目资本金按约定偿付——债务融资总额不包括建设期利息。
      ③使用债务资金偿还同种债务资金的建设期利息——相当于增加债务融资的本金总额。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1-8-11 17:39:32 |只看该作者
    没有具体说清楚啊···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10-11 13:39
  • 签到天数: 10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
    发表于 2011-8-17 14:25:35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狮子,这东西我正需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5-13 10:5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4#
    发表于 2011-10-27 00:37:0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3-11 10:41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12-2-10 13:16:26 |只看该作者
    学习哦,谢谢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4 11:10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12-2-21 15:54:30 |只看该作者
    学习哦,谢谢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12 15:43
  • 签到天数: 537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2-2-21 16:44:0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4 15:08
  • 签到天数: 6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2-2-21 16:53:28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我也需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12 19:31
  • 签到天数: 10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
    发表于 2012-2-25 22:18:22 |只看该作者
    先回复,再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12 19:31
  • 签到天数: 10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12-2-25 22:19:43 |只看该作者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