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297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产资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保障房11月底前必须开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07:43
  • 签到天数: 388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6-10 08:29: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年06月10日 02:20北京晨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各地要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11月末以前1000万套保障房必须全面开工。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建设计划、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信息。其中,年度建设计划要按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类别,公开市、县年度建设计划,包括开工套数和竣工套数。
     新开工项目信息要逐个公开,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集中新建、配建、改建)、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套数,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
      竣工项目信息也要逐个公开,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发出的《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要求,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应在市、县人民政府最终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通知下发之前已确定的,应在通知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分别在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通知下发前,本年度已经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以及往年已开工列入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信息,要在通知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