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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评论] 个税调整方案上报国务院 计划合并应税所得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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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前天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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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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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0-12-26 22:47: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0年12月26日01:15
      中低收入者有望减负
      新快报讯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近日,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今年11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起草工作。该草案对个税进行了多处修改,以达到其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存在很多弊端,已经严重不适宜收入分配改革的进行、更不利于刺激消费。分类税制难以体现公平负担原则,税率结构过于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减免税优惠项目过多,内外籍个人减免税项目范围及标准不统一,税收征管手段不适应税制发展的需要等等。
      据悉,此次个税法修改的内容并不少,其中包括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推进合并应税所得项目、适当调整税率级次、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改善征管条件等内容。
      草案还计划将目前个人11类所得合并成少数几个所得,如将目前的劳动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进行合并,而前提是将其余10类所得的征点调整到与工薪所得一个水平。目前工薪所得的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其他所得多为800元。
      据悉,对个税修订方案各方意见比较一致,所以有学者预计,在国务院和人大的审议将顺利通过。按照计划,个税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明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终随着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将实实在在降低。
      有知情人士称,个人所得税法是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所以必须通过人大的审批,不是国务院通过就可以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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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8-2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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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0-12-26 23:02:18 |只看该作者
    早就应该修改了,现在是低收入者成了纳税主体,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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