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2-5 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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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1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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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代为租赁房子,先向购房者一次性支付3年共15W的租金,然后由我公司每年再向商户收取租金,按税法应该是按房款15W来缴纳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但是既然说是代收代付租金,就应该按我们实际收到的房租缴纳租赁税呀,但是我们也不知道将来能收到多少租金,所有现在只能先按15W先给予客户,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而且我们第一年是免租,税务是不承认的,会按房产原值征收,又不能一次向客户收取3年的租金,免租的这一年该怎么操作?
能不能我先大概预测一下包括免租一年的这3年的租金,以这个金额向客户先行支付,又或者我先行支付15W,将来3年收回多少是多少,多退少补,按实际收到的缴纳租赁税
我的想法有点天真,希望能得到高手指点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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