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1-10-20 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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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房地产项目报建规费明细
1、教育费附加
征收标准:按基建项目投资总额5%收取,属于办公楼、星级宾馆、豪华酒店及歌舞厅项目加收5%。
减免范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能源、交通、农业、教育项目;中央包干补助我省地方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
2、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我市当前执行宜府字[1998]103号文,即单位和城市居民建房,每平方米征收20元;城区农民、菜农建房,每平方米征收10元;建制镇单位和个人建房,每平方米征收10-15元。
赣府发[1993]13号文件规定,城市人口在20到50万的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征收20-30元,其中包括邮电设施配套费3元。
减免范围:赣府发[1993]13号文件有关减免规定:部队营房(不含营业性营房)及军事设施;医院工作用房、学校教学用房、民政部门兴办的社会福利设施;符合省委、省政府赣发[1990]17号文件规定的免征范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建造的周转房。下列项目,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按城市规划统一开发建设的,并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其规模达到下列要求的,可减征20%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小区建设规模要求为:南昌市5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城市3万平方米以上,县镇1万平方米以上。工业项目、环境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国家预算内资金拨款和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项目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认为确需要减征的建设工程项目,可酌情减征,但减征幅度不得超过50%
。宜府字[1998]103号文减免规定:按城市规划统一开发建设的小区,并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其小区建设规模达到30000平方米以上,可减征50%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30000平方米以下20000平方米以上,可减征20%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制镇小区建设规模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的,可减征20%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建筑总面积2-3%建设防空地下室。按1800元/m2建设防空地下室。
减免范围:省发展计划委、省财政厅、省人防办赣计收费字[2002]1363号文规定: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4、白蚁防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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