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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各种代收费用的入账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4-19 16:33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9-8 14:03: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财务匪兵 于 2012-3-7 11:32 编辑

    我公司代收公维、契税、出图费、产权登记费、有线电视费等,记在“其他应付款”中,这样处理对吗?是不是应该记入“营业收入”,交营业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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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7-7 13:53
  • 签到天数: 112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10-9-8 14:56:13 |只看该作者
    你们是房地产公司,你们疯狂了嘛,怎么什么都代收啊,不论你走什么科目,最后都是要缴纳营业税金的。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4-9 11:32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10-9-8 15:04:54 |只看该作者
    我公司也是记的其它应付款,因为这些钱只是代业主收的,完了会一分不少的交给该交的部门!为什么要并入收入,没道理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7-7 13:53
  • 签到天数: 112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0-9-8 15:35:27 |只看该作者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31 09:3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发表于 2010-9-8 16:01:27 |只看该作者
    同意王静的答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2-26 16:45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6#
    发表于 2010-9-8 17:01:35 |只看该作者
    缴纳营业税的,最好别代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15 14:35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7#
    发表于 2010-9-8 18:26:05 |只看该作者
    一般房产公司代收的项目除了契税,维修基金等以外,其他代收的都要缴纳营业税,房产公司最好让物业公司代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1 10:15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0-9-9 00:08:31 |只看该作者
    同意王静的回复,代收费是要交税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12 16:45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9#
    发表于 2010-9-9 09:51:52 |只看该作者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看看有些费用是否可以由物业公司去代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21 09:20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2-3-7 11:05:3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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