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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应如何确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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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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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7-9-9 18:01: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
    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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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1-17 09:33: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支持一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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