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费附加、契税等,掌握每个税种税法的,了解地方是否有优惠政策。比如,我国地方上对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许多优惠政策、税率的差别,中外合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免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预征率比内资企业低5%等,如果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组建时能事先进行税收筹划,在组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就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见税收筹划需要有超前的预见性。
再次,税筹划方案的选择注意可行性,不能不考虑成本。比如,某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欲建立自已的建筑公司、装饰公司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但组建公司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会出现某一方面节税了,其他相关的成本增大了,所以只有当税收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税筹划方案才有用。
2 规范管理、业务记录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保障
俗话说:"管理出效益",反之,管理不善会使增加税收负担。例如:某一家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商企业销售委托1家专业的房产销售公司经销,销售公司在销售时以1000元1张发行了若干张VIP贵宾卡,并承诺执卡人购房可在房款中抵1万元购房款,结果30万元1套的房子,实际只收29.1万元,与客户签约的销售合同中约定:房款总价为30万元,首付款为总房款的30%,销售人员给客户的首付款金额为8万元。用VIP贵宾卡抵房款首付款1万元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的金额。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折扣额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由于销售公司管理不规范和缺乏税收筹划意识,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多交了营业税:(300 000-291 000)×0.05=450元、多交企业所得税:(300 000-291 000)×0.33=2970元、多交印花税:(300 000-291 000)×0.0003=2.7元、多交土地增值税:(300 000-291 000)×0.01=90元、多交四税合计3 512.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