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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怎么定?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6-20 10: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7-6 17:15: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这里有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证上表明的面积是100万平方米,因为是旧城改造,有4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的建筑物还没有拆迁完毕,暂时不能使用,拥有使用权并且真正能使用的只有60万平方米。我们这里的土地使用税是每平方米3.2元。请问这家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100万平方米还是60万平方米?这个问题争议很大,用1万企业不认可。 如果用60万平方米作为计税依据,要不是要什么部门出个报告。譬如拆迁建设指挥部等一些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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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6-20 10: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0-7-6 17:17:43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争议很大,用1万企业不认可”,这里是100万,不是1万。不好意思。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6-20 10: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10-7-9 10:05:34 |只看该作者
    还是没人回答呀,失望之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25 09:4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4#
    发表于 2010-7-10 19:46:05 |只看该作者
    你提的问题建议您认真阅读土地使用税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因为是旧城改造,有4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的建筑物还没有拆迁完毕,暂时不能使用,拥有使用权并且真正能使用的只有60万平方米。要成为纳税人必须使用土地,由于拆迁没有完毕,暂时不能使用,因此只能就60万平米征税。欢迎联系邮箱tanxiongming@163.com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27 17:09
  • 签到天数: 75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0-7-11 13:20:02 |只看该作者
    我不同意楼上的观点,实际占用的概念就是你企业实际拥有的,你已经办了土地证,就是被你占用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9-21 14:0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10-7-11 21:01:49 |只看该作者
    不拆迁完成办不了土地证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6-20 10: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10-9-16 21:00:01 |只看该作者
    不拆迁完也能办土地使用证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9 09:35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0-9-16 22:36:31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中和楼上的说法,关键是看土地使用证的面积是多少?是100万还是60万方,如果是100万,从税法角度来说,我认为就是100万为基数,请高手指点!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6-26 10:00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10-9-17 10:17:19 |只看该作者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月缴费额=开发初期应税土地面积*(1-截止上月末累计销售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商品房可售总建筑面积)*土地使用税单位税准/12      
    开发初期应税土地面积不包括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配套的居委会、派出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公共设施应分摊的土地面积。具体你们要按照100万交还是60万交,拿出政策,虽然这个政策不是很贴切,但是可以和税管员协商,你们都没有拆迁完可以办出土地址,不是一般的水平呀,所以这点小事还是可以和税管协商好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29 17:1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0#
    发表于 2010-9-17 11:05:49 |只看该作者
    新手来看看。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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