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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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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现有块地正在拆迁,有些拆迁户是就地安置的,安置房是由我司承建,针对这些就地安置的拆迁户,我司不需付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给他,到时等安置房建好了直接给房子他,
想请教的是:将安置房给拆迁户时财务上做帐是否应做收入处理(是否应按房款全额开发票给对方?),但财务实际上又没有收到房款,我应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呀?
能否这样做分录:
A 、 以与拆迁户签的《拆迁补偿协议》作为凭证附件,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贷:其他应付款-(各拆迁户明细)
B、 等安置房建好后给拆迁户时:(该笔分录除了附销售合同作为凭证附件外,另外还应附哪些资料作附件更全面?)
借:其他应付款-(各拆迁户明细)
贷:预收帐款
行吗?
谢谢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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