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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关于契税滞纳金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30 09: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6-28 21:12: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契税滞纳金问题  
    2010-06-03   [来源]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   

      问题:我公司于2006年3月1日以政府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共支付土地出让金500万元,一直未向税务局申报缴纳契款,今年税务局在稽查中查出税款,问地税局是否应该征收契税滞纳金?大地税函【2009】145号文件规定:“对2009年11月1日前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申报缴纳相关事宜的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1月10日前,由各主管契税征收的地税机关集中办理纳税申报,具体缴税期限由主管征收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那么我单位应该按照什么时点开始计算缴纳滞纳金?是2009年11月11日,还是2010年2月11日?

      答复:按照大地税函【2009】145号文件规定:对2009年11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申报缴纳相关事宜的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1月10日前,由各主管契税征收的地税机关集中办理纳税申报,具体缴税期限由主管征收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纳税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从2009年11月11日起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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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6-2 10:28
  • 签到天数: 56 天

    [LV.5]常住居民I

    2#
    发表于 2012-2-5 09:15:5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8-23 18:12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2-7-10 09:13:40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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