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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还是31号文? [打印本页]

作者: 0123    时间: 2010-5-7 15:46
标题: 还是31号文?
大家好,我公司在进行09年度所得税清算时,税务机关要我公司依据预收帐款的年末余额的1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5%缴纳所得税,不允许抵扣期间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可是31号文中说可以扣除期间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上网看看,说的都是让扣除营业费用及营业税金及附加,不知道你们都是怎么进行所得税清算的,你们当地的税务机关是怎么执行31号文的,(我公司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查帐征收,当地的计税毛利率是10%)
  谢谢大家,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10-5-7 16:20
是可以扣除的。
作者: 0123    时间: 2010-5-19 14:48
我们这块就是不让扣除,说先按2.5%预缴,等项目有收入成本时,把以前年度亏损额弥补先再多退少补所得税.就是跟他们说不清
作者: 0123    时间: 2010-5-19 14:50
版主知道吗?谢谢
作者: 634262957    时间: 2010-5-19 21:23
一切以税务为准,又不是你开的公司,即使你自己的公司也要听税务的,这没得商量,要不然事多了
作者: 雪花168    时间: 2010-5-20 15:45
只能这样了 税务怎么说就怎么做咯 ,不然麻烦大大
作者: 懒羊羊1979    时间: 2010-5-20 16:59
各地的规定不同吧,,按当地的规矩办吧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7-9 15:08
胳膊拧不过大腿啊
作者: 孙磊    时间: 2010-7-12 09:53
标题: 对啊,税务局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对啊,税务局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作者: 常青藤    时间: 2010-7-12 09:59
标题: 关于31号文
先用税法扭一下大腿,实在拗不过,只有入乡随俗了
作者: 红亮    时间: 2012-11-17 13:22
真吊!带他出去玩玩就好了,你不带他出去,他当然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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