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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及催缴程序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8 08:55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25 06:44: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及催缴程序

    (有关滞纳金比例以该项目《业主规约》及《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业户收楼时需将计费时间终止到每自然季度末最后一日
      1.1 预缴半年管理费
      1.1.1 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6月1日及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次年<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个半年的管理费。
      1.1.2 每年的1月1日及7月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年度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1.1.3 《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1月1日或7月1日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1.1.4 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 《业主规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1.1.5 《付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及<最后缴款通知书>均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统一经客服部发出。
      1.2 预缴三个月管理费
      1.2.1 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3月1日及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一季度<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管理费。
      1.2.2 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及10月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季度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1.2.3 《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当季度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1.2.4 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 《业主规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1.2.5 《付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及<最后缴款通知书>均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统一经客服部发出。
      1.3 预缴一个月管理费
      1.3.1 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月15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月<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月的管理费。
      1.3.2 每月的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月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7日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1.3.3 《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当月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及催缴程序.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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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6-10 14:2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0-4-29 10:27:11 |只看该作者
    谢谢   谢谢    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0-5-6 15:38:09 |只看该作者
    太贵了哦
    看看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0-6-23 16:09:18 |只看该作者
    杯具,就这个也卖钱?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0-9-13 17:33:07 |只看该作者
    看看啊,是什么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0-11-2 10:49:15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但是我是财务人员,应该不用拟定这个,嘿嘿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0-11-30 08:35:41 |只看该作者

    现法律规定不能预收了,当月费用当月收取

    现法律规定不能预收了,当月费用当月收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5 08:17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14-3-21 16:23:07 |只看该作者
    内容不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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