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4-1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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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5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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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与一家公司的合作就要开始了,我们的合作方案是等对方进行土地开发达25%以后办理土地及工程过户,但实际上,所有的款项支付均是我们公司支付的,我现在想问一下,与对方在财务上的应注意那些问题
如款项控制
对方公司要求该项目的账务在我司处理,但是对方公司又不单有这项业务,还包括商品零售,现在会存在什么问题吗
我大约整理了以下几点,不知还要注意什么
我公司为:A
提供土地方为:B
一、关于开设银行专户的问题、款项支付程序
1、
由B公司负责在银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印鉴由B公司一方留存“财务章”,A公司留一枚私章,形成相互监督;
2、
对于前期费用及工程款的支付:由A公司整理相应的款项支付资料,交由B相关人员,由B公司人员负责银行业务办理事项,汇款后单据交由A公司;
3、
如B能将银行相关凭据交由A公司保管的话,可由A公司负责款项支付单据的填写,交由B加盖预留存银单印鉴,由A公司人员负责银行业务办理;
二、账务处理问题
A;可将此工程作为单独的一个项目进行项算,(这边怎么处理,如果由A公司负责,到时B公司整体账务如何反映,因为B公司还有其他非房地产业务)
B、对于之后可能发生的支付工资问题,可以会涉及现金支付问题,必然会涉及超“专用户”范围,A公司要如何处理账务,因为B公司的一般存款户A公司没有帮做账.
[ 本帖最后由 nisg 于 2010-4-20 07:4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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