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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房地产公司收取定金的税收账务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4-1 08:48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8 16:35: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收的定金直接记入预收账款科目
    但是定金算不算应税额呢
    如果算 要是业主又不买了 定金返还了
    那这其中牵扯的税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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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10-4-8 18:47:31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 规定:“十八、问: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应如何确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法规:‘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法规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建议不要采取定金的形式进行销售,最好是约定意向金,待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再将意向金转为定金或预售收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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