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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筹划方法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12 17:13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3-1 23:2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筹划方法

      对企业股权转让行为进行税收筹划,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正确地划分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及其不同的计税方法。在相关的税法规定中,企业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税款可以抵扣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而股权转让所得则是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不同的计税方法使股权转让行为有了一定的筹划空间。


    需要说明,不是所有的股权转让行为都具备进行筹划的条件。这里涉及的是一个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问题,税法对这个比例的确定是95%.就是说,如果企业的持股比例高于95%或者大大地低于95%,都没有进行筹划及相关处理的必要;只有当企业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但尚未达到这一比例时,我们的筹划才算有了一定的用武之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对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的概念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展开对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具体筹划方法。


    2002年,A企业投资1600万元设立B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A企业持股比例为80%.截止到2005年底,B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万元,盈余公积800万元,未分配利润1200万元。2005年底,A企业预将持有的B公司股份全部转让,已与受让方议定转让价款为4000万元(假定自B公司成立后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A企业与B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按照前述的规定,A企业持股比例未超过95%,因而应按一般的股权买卖确认股权转让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为792万元[(4000-1600)×33%].


    由于A企业的持股比例仅为80%,所以不能享受将B公司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按照持股比例确认为股息性所得的好处,从而多缴了税款。下面,我们提供两种方法,以使A企业达到节税的目的。


    方案一:可以考虑从小股东手中购买一部分股权,达到95%以上后再行转让。假定A企业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B公司16%的股份,这样,A企业投资成本上升为2250万元,持股比例上升到96%,全部的股权转让价款上升为4650万元。


    我们对应缴的所得税款进行具体的测算如下:


    股权转让所得=4650-2250-2000×96%=520(万元);


    股息所得=2000×96%=1920(万元);


    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520×33%=171.6(万元);


    股息所得由于投资双方的所得税率相同,因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与持股80%时的情况相比,方案一节税620.4万元。


    本方案虽然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却受到一定的客观环境的制约,即A企业要向小股东收购一定比例的股份。如果小股东不同意将手中的股份进行出让,A企业的筹划就会落空了。所以,本方案A企业并不具有操作上的主动权。另外,受让方是否同意购买96%的股权也是一个未知数。


    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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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0-20 10:2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0-3-2 13:09:12 |只看该作者
    看看第二种办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0-3-3 16:08:2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下,谢谢楼主111

    学习下,谢谢楼主1111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0-3-8 19:58:19 |只看该作者
    看看 一直想找这方面的资料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7 21:05
  • 签到天数: 7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0-3-8 22:15:10 |只看该作者
    一直想找这方面的资料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3-11 08:0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10-3-13 22:19:05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7 13:02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7#
    发表于 2010-3-16 15:17:18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
    出自房地产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0-3-16 21:25:31 |只看该作者
    正要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0-3-17 21:50:32 |只看该作者
    值得好好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7 08:33
  • 签到天数: 15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发表于 2010-3-22 17:01:30 |只看该作者
    看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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