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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9-8 14:26: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业务招待费用的节税重点在于如何列支较高的交际应酬费用,以及如何提高交际应酬费的列支限额,借以避免超过限额标准,以达到费用最大化的节税效果。

      (一)有关业务招待费的规定

      所谓交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管理需要而发生的费用,也称为交际应酬费。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招待费的节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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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8-21 11:43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07-9-10 22:37: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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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表于 2007-9-13 09:30:1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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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表于 2007-9-13 10:40: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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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07-9-13 10:40:45 |只看该作者
    收藏了,谢谢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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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7-9-13 10:44:13 |只看该作者
    有一个问题,我公司开发项目筹建期间帐务处理未入开办费,直接入各项期间费用,这部分费用以后也能资本化的吧?


    正确的做法是,应先计入开办费,待正式生产经营之时一次转入当期费用.一般是指营业执照取得日来划分.税务上要求开办费是分期推销的.像你这样,没经过开办费归集而直接计入期间费用.不便于分摊也不合会计制度

    [ 本帖最后由 溪后人 于 2008-3-12 11:00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7-9-15 14:33:06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斑主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7-9-15 19:52:57 |只看该作者
    回来,看看,收藏!!!!!

  • TA的每日心情

    1480428947
  • 签到天数: 91 天

    9#
    发表于 2007-9-16 20:22:07 |只看该作者
    看看对我是否有用,回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9 22:15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07-9-16 22:14:31 |只看该作者

    顶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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