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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银河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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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合作建房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1#
发表于 2011-4-15 12:53:11 |只看该作者
22222222222222222222222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2#
发表于 2011-6-27 10:50:47 |只看该作者
看看答案到底是什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3#
发表于 2011-10-19 15:29:25 |只看该作者
看看内容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4#
发表于 2011-10-19 15:30:07 |只看该作者
想看看怎么处理,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5#
发表于 2011-11-7 00:08:50 |只看该作者
正在关心该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1-8 16:44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6#
    发表于 2011-11-29 13:31:28 |只看该作者
    回复看看内容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1-8 16:44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7#
    发表于 2011-11-29 13:39:26 |只看该作者
    合作建房好像有明确规定了,由于开发房地产的不适用95暂缓征收的规定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1-8 16:44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8#
    发表于 2011-11-29 13:48:04 |只看该作者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号)
        第二条关于合作建房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税[2006]21号)
        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6-16 08:14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19#
    发表于 2011-11-29 13:55:5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合作建房业务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9-29 08:1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120#
    发表于 2011-11-30 20:40:10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学!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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