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9-30 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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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偷、漏、避税手段揭示
土地增值税是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后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后利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躲避土地增值税,许多房企使尽浑身解数,各出高招。目前土地增值税虽然开征,在具体执行和清算操作层面,还有很多难度和阻力,另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偷、漏、避税在房地产公司是一种常规动作。房地产公司规避土地增值税的办法很多,笔者结合税审业务的实际,辅之以相关资料,对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偷、漏、避税手段予以归纳和揭示如下。
一、 虚构合作开发建房模式避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对合作开发土地有明确规定:“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准备修建住宅,而另同土地转让方签定合作建房协议。这样,从形式上就符合了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的条件。这种以人为的“合作开发模式”的避税方式,有很多地产企业都在采用。
二、项目转让方式避税
目前流行的地产公司收购方案是:先由收购方成立一家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司,再由该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兼并项目公司,项目随公司而转移,而国家法律法规对兼并明确给予税收优惠,免征不动产移转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及契税。对于吸收合并中的债务风险,则采用由被兼并方提供担保的方式予以防范。
三、以明显偏低价格销售商铺少计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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