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9294|回复: 5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税务] 房地产公司代扣营业税规定取消后怎么办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0 13:49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9 21:57: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该规定取消了原《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并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应根据新的法规,积极应对变化。
      从2009年1月1日起,作为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总承包人代扣代缴税款,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所以,当总承包人代扣分包方营业税时,分包方应当拒绝,并按新规定在施工地自行完税。
      如何操作
        甲企业总承包建设单位100万元的工程,分包给乙企业60万元,乙又分包给丙企业20万元。
      甲应该给建设方开具100万元发票。但按100-60=40(万元)计税,因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扣除依据为乙企业开具给甲企业的60万元发票。
      乙应该给甲企业开具60万元发票。按60-20=40(万元)计税,同样需要丙企业给乙企业开具20万元发票作为乙企业的扣除凭据。
      丙企业按乙企业给的20万元计税。开具发票给乙,无扣除。
      如何申报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2 14:13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2#
    发表于 2009-12-10 08:10:45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分享。。。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12-10 09:27:06 |只看该作者
    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5 10: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09-12-26 09:35:55 |只看该作者
    还有受益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12-26 22:00:07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公司代扣营业税规定取消后怎么办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9-12-27 17:30:35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我来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8-1 16:1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9-12-27 17:45:01 |只看该作者
    学海无涯 努力充电ing.....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10-28 13:56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09-12-27 18:28:05 |只看该作者
    值得研究研究!!!!!!!!!!!!!!11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30 10:29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9#
    发表于 2009-12-27 23:58:06 |只看该作者
    看看如何申报?新政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30 14:44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09-12-29 00:16:06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分享!!!!!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