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3-4 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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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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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是征收最麻烦、征税成本极高的税种。如果光考虑政府收入,最省事的办法是取消个税,在别的税种上稍微增加一点就能解决问题。但是正因为个税具有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才花费很大的代价保留。 我国的个税从设计上也是为了调节贫富差距。可实际执行下来却起了相反的效果——收入最高的那部分人基本上没交多少税,税负主要是由一般的工薪阶层负担。
税务局唯一能够掌握的个人收入信息是各单位申报的工资,所以只有工资是按章缴纳了累进所得税的。可是高收入的人工资往往不是主要收入,而主要靠财产,比如买卖股票所得、投机黄金所得、开办公司所得等。我国多数税务专家估计个税只征收了一小部分,大部分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税并没有征收到。
怎么办?加强征管是一般的答案。可多年来加强的结果并没有显著的改进,说明这条路极其困难。最近芝加哥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杂志》总结了2001年俄罗斯个税改革的经验,这给我们很大的启发。俄罗斯以前也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起征点为年收入3168卢布,改革以后起征点提高到4800卢布,而且取消了所有高于12%的税率,改为统一12%的所得税率(外加1%的社会福利基金)。按理讲,起征点提高了,高税率取消了,税收收入应该大幅度降低,可事实上改革后当年的税收增加了25%,而当年的GDP只增加了5%。
我国的情况与俄罗斯很相似,都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征管都很薄弱。俄罗斯降低税率反而增加了税收收入的道理是强加征管不如让人们自发遵守。低税率配以强征管必定能收到效果。从理论上讲,累进税制是一个先进的税制,但只在征管问题解决后才是先进的。因此,我们不妨吸取俄罗斯税改的经验,重新思考我国的个税税制。
但是我估计这个理性的改变不容易在我国实施。因为要降低高收入者的税率,大概是通不过的。从这一点看我们不得不佩服俄罗斯政府的果断税改,也羡慕俄罗斯百姓对政府的信任——能够接受表面上有利于富人,而实际上更公平的税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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