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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地产稽查报告的随笔之二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10-24 00:10
  • 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2-29 23:37: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看地产稽查报告的随笔之二

    1.销售地下室,记在预收账款,未做销售收入。在稽查中,要特别注意对地下室、人防设施、地下车库是否作为销售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要仔细看合同,看这些收入是否记在往来账,未结转收入,或者干脆将款项打在个人银行卡上,隐瞒收入。
    2.代建筑单位缴纳的营业税在税前扣除。在实践中,开发企业负有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根据财税[2007]177号文件,异地施工,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建设单位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此时,建设单位代扣代缴的营业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因为不属于本企业自身的费用.而是应当将完税凭证交给建筑单位.
    3.将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直接在税前扣除,影响所得额1000多万元.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股权转让损失只能在当年的投资收益范围内扣除,余额无限期结转.企业在当年没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直接将股权转让损失在税前扣除,影响了当期的所得税.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应注意企业投资收益的变化,如果为负数,则要审查是否符合118号文件的规定.一般来说,投资转让损失涉及的税款都比较大.
    4.地产企业赞助政府的元宵节费用、赞助心连心艺术团的费用、以及行政罚款均不能再税前扣除。这些违法行为均是常见的违法行为,营业外支出的各种项目应在明细账摘要栏中逐一审查。
    5.将开办费一次性在税前扣除。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开业后一次性在税前扣除,根据税法规定要在5年内摊销,属于典型的会计与税法的时间性差异。在稽查中,要注意企业开业后对于开办费是如何处理的,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6.以土地投资,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来作为成本。在本案中,经调查,投资方未就土地的评估增值缴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投资方也就不能按照土地的评估增值价值作为开发成本。如果投资方投资土地,就其评估增值按照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被投资方就可以按照评估增值后的价值作为成本。这是典型的历史成本原则的体现,当资产的隐含增值在税收上得到实现,就一定可以按照实现后的价值作为新的历史成本,反之资产的隐含增值在税收上未得到实现,就不能按照评估后的价值作为成本。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税[1997]77号文件规定,自行进行的资产评估增值,除非国务院的清产核资,否则在税收上一律不能得到承认。
    在稽查中,要特别注意土地价款的变化,要审查取得土地的历史成本,看是否利用投资评估或者自行评估,增加土地成本,进而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现象。
    7.在预售阶段扣除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国税发[2006]56号文件规定,三项费用的扣除基数为纳税申报表第一行,这就明确了扣除基数。而在预售阶段,收取的预售收入不在纳税申报表第一行列示,而是在附表四第36行作为纳税调增项目。因此,在预售阶段一律不能扣除三项费用。
    在稽查中,首先要分辨被查楼盘是已完工开发产品,还是未完工开发产品,从而确定检查重点。如果是未完工开发产品,就要将检查重点放在隐瞒收入上,同时要关注三项费用是否在税前扣除;而如果是完工开发产品,要收入和成本并重,适当对开发成本的真实性多下功夫。稽查中,这个检查重点的观念一定要清晰。
    8.以个人名义购进的汽车在税前计提折旧,扣除汽车维修费或者汽油费、过桥费、过路费。根据所得税扣除的相关性原则,以个人名义购进的资产不属于企业资产,其折旧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为个人资产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费等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为股东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文件)之规定,还要关注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是否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稽查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固定资产本身与固定资产养护费用之间的关系,本案中,虽然账目上列有固定资产,经审查汽车的手续,并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因此汽车的手续是是否属于企业的唯一凭证,要引起注意。
    9.现场售楼处的装修费列为销售费用在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装修费应当记入建造成本,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本案中,企业将装修费作为销售费用在税前扣除违反了税法。在稽查实践中,应审查销售费用中是否有工程发票,如果有工程发票很可能是将售楼处的装修费直接列为销售费用在税前扣除了。为了将证据搞扎实,还要注意审查装修合同。
    10.注意企业是否变换销售主体,以物业公司名义销售车库、地下室等,少缴企业所得税。在本案中,车库的成本已经结转到开发成本中去,而以物业公司的名义销售车库,不计入收入。在稽查中,要注意最好连物业公司一起检查,方可收到较好的效果。
    11.楼盘未完工,将开发项目贷款利息列为财务费用,而没有成本化。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成本对象未完工前,应当将开发项目贷款利息计入开发成本,在检查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时候,应当对利息费用引起特别注意。要审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数据情况,以迅速查清事实。
    12.分期开发的项目,未将土地开发成本在不同成本对象中分摊,未在已经完工的成本对象中,区分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多结转成本。这就是成本计算方法中典型的“混淆成本对象”和“不配比结转成本”。
    在稽查中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检查是否将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直接成本记在已经完工的开发产品中去,这是比较明显的违法行为;二是,检查是否对土地成本在不同成本对象间分摊,是否区分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三是,检查公共配套设施,是否在不同成本对象间分摊,是否在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之间进行分摊。
    13.代垫燃气接口费,计入开发成本。在审查企业开发成本的过程中,如果有代垫费用发生,则要追查其运作模式,一般来说,代用户垫付的费用属于企业的五官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应当注意的是,在账目中要注意“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是否有收取的燃气接口费,因为燃气公司的施工费用已经在开发成本中列支,收取燃气接口费就应当确认为收入。总之,要么支付的燃气接口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么收取的燃气接口费要做收入处理。要深入检查地产商究竟是哪种模式来处理。
    14.支付其他成本对象的土地评估费,不应当在已完工成本对象前税前扣除。
    15.企业的购房抽奖活动,实质上是一种捐赠行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捐赠的现金额。
    16.收取购房业主实际办理产权证时的面积差收入,应当作为销售收入计税。在检查中,应注意“其他应付款-交房费用”科目是否有将面积差收入挂帐,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在稽查中,应特别注意“其他应付款”科目,要审查其贷方发生额的来龙去脉,核实是否属于收入范畴。
    17.当物业公司和地产公司实际是一家时,要警惕地产企业是否将物业公司的费用在税前列支。例如,支付给物业公司的前期开办费,属于同本企业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18.审查应付账款,看其对应的开发成本是否均取得了合法扣税凭证。一般来说,企业如果未付款,很难取得发票,因此在审查开发成本时,应当将“应付账款”对应的开发成本合法扣税凭证,作为检查重点。
    19.取得与付款方向不一致的发票列支开发成本。该问题应当充分运用稽查的敏锐性,查清楚是否接受虚开发票或者购买发票,以加大开发成本。
    20.成本对象已经达到完工标准,仍然按照预售收入缴纳税款。在稽查中,完工标准是重要的分水岭,一定要审查原是的凭证,看企业是否达到完工标准,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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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7 15: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08-3-1 11:37:56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有所受益,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3-6 08:51:46 |只看该作者
    不包括哪些呢,偶想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5 08:2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08-3-6 11:53: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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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飞雪 -6 恶意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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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0-13 14:54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08-3-6 13:35:39 |只看该作者
    会计要做的事情太多,赫赫,要仔细阿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8-3-6 16:31:13 |只看该作者
    是精品来的.楼主的经验之谈,对工作大有帮助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8-3-10 13:08:07 |只看该作者
    随笔之一在那里???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4-22 09:14
  •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08-3-10 16:49:42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总是很有用的,感谢各位大佬的无私奉献!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8-3-10 17:20:16 |只看该作者
    是啊,我也想看随笔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4 18:13
  • 签到天数: 15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发表于 2008-3-10 17:38:08 |只看该作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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