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0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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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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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存在着这样一个奇怪现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利润都在增长,惟有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在下降。外资企业在我国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理应赢利,但事实却正好相反。据全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布的结果,2003年度和2004年度,外资企业亏损面分别为47.07%和44.73%。若按照经营常规,发现亏损就应停止投资或改变经营方向,但许多外资企业投资热情却越来越高。相关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国之一。许多外资企业似乎乐此不疲,专作“赔本买卖”,越“亏损”越增大投资。亏损不仅没有把这些外资企业逼上绝路,很多企业甚至活得十分潇洒。对此,有的国税局的官员直言不讳:“这些亏损里面,大部分属于非正常亏损。”跨国公司正是通过“亏损”把利润转移出去,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外资企业避税的“招数”
外资企业除了利用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外,还想尽各种“招数”逃避纳税,其中主要有七大“招数”:
1.通过转移定价逃避纳税。转移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浊,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地控制定价,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等。外企通过转移定价逃避纳税,大体上占避税总金额的60%以上。其主要手法包括:一是与海外母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跨国公司在中国成立的合资企业,会跟母公司之间发生很多关联交易,比如从母公司采购生产设备及原材料等。一些外商利用其“两头在外”的优势,在其与境外关联公司进行交易时采用内部定价,将原料进口价定得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产品出口价却定得低于国际市场价格,“高进低出”,增加成本,造成账面亏损,从而将企业的利润向境外转移。二是向母公司支付巨额的特许使用费。据《国际金融报》报道,1996年成立的苏州耐克,是耐克国际在中国投资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两者间一个联系的纽带是双方共同签订的《工业产权许可及独占分销协议》,该协议要求苏州耐克从2000年6月起,按其产品在国内销售额的6%支付给耐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耐克商标使用权费。2003年太仓海关发现,根据WTO的协定,商标使用权这种间接支付被严格认定为海关征税所基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对这项转移应该征税,于是双方发生了争端。为什么苏州耐克愿意选择支付环节缴税而不愿意选择海关缴税呢?这里面大有文章!以2001年为例,该年度苏州耐克实现销售额超过7亿元,如果正常对外支付商标使用权费,大约在4200万元以上。如果从支付环节纳税,大约需缴所得税420万元左右,但如果由海关补征,却需缴纳税款1554万元左右,两者之间竟然相差3.7倍。三是提高设备价格,虚增投资成本。有些外商为逃避缴纳特许使用权的预提税,将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定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将其隐藏在设备价款中,或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也有些外商利用其掌握国际市场信息的有利条件,利用我方不了解相关信息的劣势,将投资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大幅度抬高,有的甚至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几倍,从而增加成本,减少利润,逃避纳税。
2.通过“资本弱化”向海外支付巨额利息逃避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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