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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 做低房价避税 暗藏四大风险需留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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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9-24 06:29: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有业内人士指出,通过做低房价来达到避税的目的,虽然从表面上看很划算,但实际上却暗藏巨大风险。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做低房价的做法对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如买家虽可在契税上节省一些开支,但是日后转让时,却有可能会被征收更多的税费;卖家也有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到房款的尴尬情形。   

  风险一:买家负担加重而违约   

  合同价以外的部分,都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这会加大买家的负担,由此可能会造成违约并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一般会根据手中的资金量,以及自己的工资收入来确定住宅的总价,但如果碰到做低房价的情形,而被要求支付更多的现金时,往往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当然,有些买家不想错过一次购房机会,同时考虑到自己也能节省一些税费,一般会选择向亲朋好友借钱。但这是一步险棋,走得好,能暂时度过难关;如果走不好,则有可能会导致交易中断,并承担违约责任。   

  有人认为,双方签订的是阴阳合同,可视作无效合同。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有律师告诉记者,即使签的是阴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仍然会认为合同有效而要求继续履行。因此买家因为无法付款而造成违约之后,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二:出售房屋税负加重   

  可以肯定的是,做低房价会加重日后转让住宅时的税赋负担。   

  就以上述案例为例来说明。假设这套实际成交价为180万元的二手房“做低”为135万元成交,另外差额45万元以现金的形式付给卖家。买家可按照普通住宅的标准来纳税,契税税率为1.5%,那么纳税金额为20250元(135万元×1.5%),相比较实际纳税金额54000元(180万元×3%)来说,的确节省了一多半。   

  买家看似是沾了不小的便宜,但这位买家有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这位买家日后要出售这套住宅,那么,他便要承担差额部分45万元的税费,仅二手房个税一项,负担的税费就可能要多付90000元(45万元×20%),谁多谁少,一比便清清楚楚。有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已经加强了不动产交易信息的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未来所有房屋都可查到交易记录,因此税费一旦从严征收,这些成交记录必将作为纳税依据。   

  风险三:卖家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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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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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4 07:05:3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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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4 07:05: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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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4 08:39: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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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4 08:54: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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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4 09:31: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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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9-9-24 10:42:46 |只看该作者
    但合理降低房价对开发商应该还是利大于弊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9-9-24 18:56: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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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4 23:10: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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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10-4 17:03: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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