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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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税率、税前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等方面。这些差异为内、外资企业2007年过渡到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提供了节税空间。但企业必须事前筹划才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理道财税咨询网在此对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过渡的节税筹划进行分析。
一、 利用所得税税率变化的筹划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定为25%,目前很多企业都是适用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能通过合法的办法缩小200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将其转移到2008年,所得税税率就会降低8个点,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如何操作?以下方案可供借鉴:
1. 收入递延处理,将2007年应取得的收入变成2008年确认。比如,签订分期收款销售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2008年(这种方式延期收款需要考虑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2. 未来费用提前支出,将计划在2008年以后发生的支出提前。比如固定资产修理、外资企业的广告费(将在后面详细分析)、短期在建工程、加大2007年技术开发费投入(税前可按150%扣除)等。
3. 在2007年对财产进行清理,特别是财产损失的清理,包括坏账损失。对已经贬值、存在泡沫的资产降价处理,内资企业正常降价处理的损失不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批。
4. 税率降低后,国内企业可以增加向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投资,取得投资收益需补税大大减少,甚至不用补税。国内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更具竞争力。
5. 外商投资企业在2007年将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或则在2007年决定对利润做转增资本处理,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政策。
目前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所得,应就其收入全额适用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中规定,如果股东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所得税税率为股息总额的5%;股份低于25%的,所得税税率为股息总额的10%。
另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经预测,此类股息、红利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可能降为10%,另外税收协定会规定不同的税率。如果是这样,外资企业可以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将已经实现的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以避开征收所得税。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2007年是外国投资者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最后一年,外国投资者可以在2007年决定对利润做转增资本处理,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政策。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外国投资者可以考虑如下方式投资:
1)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使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2) 用个人股东进行投资,按照财税[1994]20号文件的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由于该文件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相抵触,估计今后对这一条款会调整或作废。
3) 通过香港或其他税收协定规定低税率的地区投资内地。
二、 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变化的筹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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